西華縣水利局
       負責人姓名:何富傑
  辦公地址:河南省西華縣安康大道理398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聯係方式:0394—8799007
  機構簡介:
  西華縣水利局是縣政府職能部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局機關內設8個股室,下屬13個事業單位。
  機關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水利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全縣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指導和組織編製、審查、申報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專項規劃。
(三)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
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製度,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製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製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四)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製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縣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按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縣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按縣政府規定權限,指導和組織編製、審查、申報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負責審查、申報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工作。
(五)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製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開展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複,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係連通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開展重要江河湖泊健康評估,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製節約用水規劃、用水節水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負責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河、湖及灘地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檢査工作;承擔水利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具有控製性的或跨地區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驗收與運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調度工作;負責全縣河道采砂的行業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全麵推行河長製湖長製工作。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和全縣水土流失監測、預報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土保持重點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負責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十)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編製移民規劃、計劃,組織指導移民搬遷、安置驗收、監督評估和後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負責監督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查處工作。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仲裁並處理跨鄉鎮水事糾紛;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監督和稽察工作。
(十二)開展全縣水利科技和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全縣水利行業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水利係統對外合作交流。
(十三)組織編製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行政職能。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自然災害防救的職責分工。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洪水幹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製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台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統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2.水資源保護與水汙染防治的職責分工。縣水利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市生態環境西華分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汙染防治負責。兩部門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縣際協商機製,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汙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市生態環境西華分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縣水利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市生態環境西華分局協商一致。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縣水利局負責全縣河道采砂的行業管理和監督檢査工作。縣公安局負責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擊河道采砂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交通運輸、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應急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政務信息、檔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宣傳及意識形態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工作,指導水利行業隊伍建設、指導內部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人事股。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水利體製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水政水資源股。擬定全縣水利法製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全縣水政監察、執法和涉水違法事件查處;承擔水事糾紛協調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製度考核及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用水總量控製等製度,負責取水許可審批、水資源有償使用、水權製度建設等工作;組織編製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編製節約用水規劃並協調實施,組織指導節約用水及考核工作。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監督實施及自主驗收報備,縣級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管理工作。
(四)工程基建股。指導和組織編製、審查、申報全縣相關水利規劃和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報告,負責項目初步設計報告審查和報批及重大設計變更審查和報批的工作;組織申報全縣水利投資計劃;組織實施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指導實施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災害統籌治理;承擔水利統計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水利基建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利基建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組織指導全縣水利基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管理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
(五)農村水利股。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改造與管理;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和農村水利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擬定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査;指導農村節約用水工作。
(六)工程運行管理股。負責水域及其岸線、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河湖及河口、灘地的開發、治理和保護;組織編製水閘運行調度規程;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製度;指導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組織開展堤防、水閘安全監測、鑒定及注冊登記工作。
(七)水旱災害防禦股。組織編製洪水幹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編製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負責全縣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補償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水利物資儲備與管理,指導水旱災害防禦隊伍建設與管理。
(八)河長製工作股。指導全縣全麵推行河長製、湖長製工作,擬訂有關工作計劃、政策、製度等;負責落實河長製工作任務的組織協調、督導、檢查、考核等;協調解決河湖管理保護重大問題和重點事項;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審批和計劃的編製,監督管理全縣河道采砂工作,牽頭負責監督指導非季節性河流的采砂管理及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等相關工作。